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10177.“你要造一座烧香的坛”表主乐意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的一个代表。这从“烧香的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香的坛”是诸如被提升到主那里的敬拜的那类事物的一个代表。它们是源于爱与仁的事物,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坛”和放在坛上的东西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坛是容纳之物,而坛上的东西是被容纳之物;容纳物和被容纳之物构成一体,如桌子和桌子上的饼,或杯子和杯中的酒。
为了烧香之所以造祭坛,而不是造桌子,是因为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祭坛是源于爱的敬拜的首要代表。事实上,祭坛上有火燃烧,而“火”表示敬拜所源于的爱和仁。祭坛是敬拜的首要代表(参看4192, 4541, 8623, 8935, 8940, 9714节)。
香坛之所以代表乐意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是因为烟云表示升到高处的东西,而烟的气味表示悦人之物,因而表示蒙主垂听并接受之物。主唯独悦纳并接受源于爱和仁之物;这也解释了为何祭坛用金包裹,被称为“金坛”,因为“金”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参看9874, 9881节提到的地方)。
之所以唯独源于爱和仁之物蒙主悦纳,并因此蒙主垂听并接受,是因为爱构成整个人,或一个人所是的一切;因为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这解释了为何天上的天使都形式上的爱和仁,或说爱和仁的化身。对他们来说,爱和仁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因为在他们里面并赐予他们形式的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是神性之爱本身。正因如此,从他们的脸、言语和动作,尤其从他们所流出的情感的气场,远远地就能清楚察觉出在他们里面掌权的是哪种爱,或说他们在爱方面的品质。
由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来源于主,并且爱是一种属灵的结合,所以凡从这个源头发出之物都蒙主垂听并接受。而凡并非源于这个源头的神圣和虔诚虽蒙垂听,但不被乐意接受。事实上,这是一种虚伪的神圣和虔诚,因为它们是某种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纯外在之物。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神圣仅抵达天堂的边缘或门槛处,并在那里逐渐消失。而源于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则照着内在神圣的性质而直达天堂,因而直达主那里。因为没有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只是嘴唇和身体动作的产物,而源于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同时来自内心。关于这两种神圣,可参看8252-8257节的阐述和说明。
在帷帐外的会幕里面有摆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以及带有灯的灯台和香坛。脸饼或陈设饼代表对主的爱;灯台的灯代表仁与信,坛上的香代表源于它们的敬拜,这就是为何每早晨和傍晚收拾灯的时候要烧香。由此也明显可知,“烧香”代表源于爱和仁的对主的敬拜。这些事物所在的会幕本身代表天堂,那里的一切敬拜都具有这种性质。饼代表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参看9545节);灯台代表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参看9548-9561节);会幕或帐幕代表天堂(参看9457, 9481, 9485, 9784, 9963节)。
当论及“敬拜”时,所指的是通过从爱与仁的内在感觉发出的祷告、崇拜、感恩和类似行为所表达的神圣。构成敬拜的这些行为就是“烧香”的意思,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愿我的祷告蒙接受,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启示录: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又: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从众圣徒的祈祷中上来。(启示录8:3, 4)
由于“香”表示敬拜及其提升,因而表示它蒙主垂听并接受,所以摩西命令那些攻击他的人拿香炉来,把香放在其上,在耶和华面前烧了,好叫他们由此可以知道耶和华拣选谁,因而垂听神(民数记16:1ff)。当人民发怨言时,当灾祸发作时,亚伦拿着香跑到会中,由此止住了灾祸(民数记16:44-49)。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香和洁净的素祭必献给我的名。(玛拉基书1:11)
之所以补充说“洁净的素祭”,是因为它表示爱之良善(10137节)。摩西五经:
利未人要将你的典章指教雅各,将你的律法指教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的鼻孔,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经上之所以说“把香放在你的鼻孔”,是因为“鼻孔”表示感知(4624-4634节);此处之所以补充说“燔祭”,是因为它也表示源于爱之良善之物。
但就反面意义而言,“烧香”表示源于相反的爱,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的敬拜;如向别神烧香(耶利米书1:16; 44:3, 5);向偶像烧香(以西结书8:11; 16:18);向巴力烧香(何西阿书2:13)。
“烧香”因表示诸如被提升并被神性乐意接受的那类事物,故也是外邦人当中的宗教仪式之一。从历史清楚可知,罗马人和其他民族也使用乳香、香炉和香盒。这种宗教仪式源于古教会,古教会传遍亚洲许多地区,如叙利亚、阿拉伯、巴比伦、埃及和迦南。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而是一个由代表内在事物,就是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外在事物或形式组成的教会。大量宗教仪式,其中一个就是烧香,从古教会传到周边各个民族,又从这些民族经由希腊传到意大利。像这样的另一个仪式就是指定贞洁的处女来守护的永火,他们称这些处女为维斯塔贞女。
在古教会,因而在以色列教会中所烧的香是用芳香物质准备的,如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和乳香;因为气味表示感知,芳香的气味表示愉悦的感知(925, 1514, 1517-1519, 3577, 4624-4634, 4748, 10054节)。但“乳香”尤表信之真理,因此当在圣言中提到乳香时,它与表示爱之良善的油、饼、素祭或金子联系在一起;如在以赛亚书:
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带着黄金和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那些从东方来的人也一样,论到他们,经上在马太福音记着说:
有几个智慧人从东方来寻找那时刚出生的主,揭开宝盒,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 2, 11)
在圣言中,那些来自东方,被称为“东方之子”的人表示那些拥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之人(参看3249, 3762节);“示巴”具有相同的含义(1171, 3240节);“黄金”表示爱之良善(9874或9881节提到的地方)。
耶利米书:
他们必带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素祭”同样表示爱之良善(9992, 1013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乳香”表示构成信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因为天堂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参看9263e, 9314节提到的地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素祭要浇上油,加上乳香(利未记2:1, 2, 15);但为罪所献的素祭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利未记5:11);为忌妒(经上译为疑妻不贞)所献的素祭同样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民数记5:15)。这些素祭之所以不可浇上油,加上乳香,是因为这类素祭是为了从邪恶中赎罪而呈上的,只要一个人处在赎罪的阶段,他就不能接受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有邪恶挡道。不过,它们被赎掉或移走之后,情况就不同了。
爱之良善若不与信之真理一起,就不可能被赋予任何人。因为良善产生真理,在这真理中为自己获得一个具体品质,并接受一个外在形式。这就是为何一切素祭都加乳香在上面,会幕里的桌子上所摆的脸饼或陈设饼也是(利未记24:7);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3478,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8410, 9323, 9545, 10040, 10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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